得了两张赠券,价值一百!脚趾头还开心啊,p颠p颠的去购物!
仔细查看了赠券上面的注意事项:因为有品牌限制!然后拉着好朋友一起出发了!
到了指定的商厦,到了指定的区域,开始shopping!这一家,不好看;那一家,不怎么样……走到依恋,还可以,价格也凑合,因为不想自己再添钱出去,所以我要找价格差不多的!于是我进去试了一条裤子,穿上又脱下—太大了!这是155的s号啊!不过她家的衣服给我都太大的;下一家,艾格-这个牌子在衢州卖的很好啊,中银的店面又扩大了!不过没什么好看的,新货我不想买,他们家的东西打折起来实在会让人吐血,又走到一家,看中一件大衣,是s号,穿起来还是太大,哭……之前我还骄傲的说过:“俺身材好啊,s号的衣服拿来就可以套上!”现在可好,s号都太大,我怎么办啊?
转来转去,看中一顶帽子,价值68元,恩,好,就买这个了!
剩下来的去文化用品柜台,买了一些请贴和笔,这样凑齐100元整去付钱!
走到收银台,小姐说不能一起付的!就是68元那张小票要用一张券,另外文化用品要用一张券

。唉,算了,这是人家商厦的霸王条款,谁叫你不愿意自己加钱呢?
在那几个柜台逛了一个早上,最终的收获是:一顶帽子,两支2B铅笔,两支水写笔,两打请贴(好丑的!)
好累啊,和朋友在kfc吃了一个圣代,回家睡觉了!
不知不觉遭遇了赠券的陷阱-有了这样的券,不消费觉得亏本,消费了得利的还是商家,还把自己弄得很累!